入冬的夜晚天气格外的冷,躲在被窝里看完了几集连续剧,毫无睡意,习惯性地来到电脑前,随着鼠标的移动进入了“三国世界”
刚一进来,就看到了“XX老将庞德,在麦城出现了!的广告!没想太多,策马往麦城方向奔去,还好,抢王的队伍还没到来。把王带到一边,配合着手指的牵动,开始感觉着杀王的乐趣!时间过去了3分钟左右,忽然一个人带着一队强弓兵,从天而降,把正在投入杀王的我吓了一跳,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,才发现我已经躺在地上了,检查尸体原来你被”*忘忧“杀死......(当时就把我气得半死)仔细一看这不就是三国里出了名的头号“通缉犯”吗,出于好奇,我没起来,观察着会不会再有受到伤害的人,才发现,他并不是以杀人为乐趣,他只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杀人,对于那些挂级的,不跟他抢王的他不会动杀机,从本质上他就侵犯了我杀王掉宝的权利。此时我就在思考,对于这种人在无法律约束游戏社会中该给于他一个什么样的定义呢?于是我着笔写下了这篇“游戏道德”
一,从他的心理出发
犯罪心理学作为一门学科已有几千年的历史,孟子认为人皆有“恻隐、羞恶、是非 之心,有些人之所以干坏事,是因为受环境的影响。他说:“富岁,子弟多赖;凶岁,子弟多暴。
荀子则认为,人生来就有“好利”、“疾恶”、“好声色”的不良本性,只有“师法”,即进行遵守礼义法度的教育,才不会作恶。
西汉初期,董仲舒提出“性三品”说,“**”天生性善;“斗筲之徒”天生性恶,好利“中民”则既可为恶,也可为善。
按照上面三大**的定义,把他定为“恶人”?不切当,多少人骂他,他不敢回音,多少人找他打架,他不敢露面!我看他是一种不知羞恶、好利、没有进行礼义法度教育的斗筲之徒。
二,从法律角度出发
在我们国家刑法规定,一切危害国家主权、领土完整和安全,分裂国家、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**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,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,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,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,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、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,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,依照法律应当受刑法处罚的,都是犯罪。
他的行为在法律上构成了“故意杀人罪”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罪,侵犯他人财产罪。但是三国社会里,国战外一切在可以强制PK的地图上都是可以随意杀人的,所以这项罪名不成立。但在三国社会里任何三国公民都有获得杀王掉宝的权利。就定他个为了自己自身的利益,侵犯他人财产罪吧。
这种罪犯跟游戏中一些以行骗手段侵犯他人财产 同类,这种人的下场是千夫所指这个定义也就否定了“天幻/流氓”在某回帖上说的,“在游戏中可以强制PK的地图上都是可以随意杀人的不可恨的理论”当然你说的是在不损害他人利益正当PK,“*忘忧”并不属于正当PK!
三,从游戏角度出发
在现实社会中,维护着这个社会正常秩序的是法律,一切侵犯公民权利的都要受到法律是制裁!在没有法律规定的一些对与错,靠的是道德来衡量,(例如:某公车上,一位不肯给老人让座的青年,我们说他犯法了吗?不能,只能说他没有道德)抛开现实回到游戏社会中来,目前也有很多游戏对于非作战时间进行强制杀人的,有减少威望值、经验值、等的处理方式,甚至有的游戏还有监狱,三国群英传,都没上面一系列的约束,国战外一切在可以强制PK的地图上都是可以随意杀人的,这就给了很多小人以杀人为名从而侵犯他人利益的居多借口。哪我们靠什么来维持三国的安定秩序,靠什么来捍卫自己的财产利益呢?靠的是每个人的游戏道德,以及由这种道德下产生的舆论在维持。一个人的游戏道德也能反映出他的人生道德。
从游戏角度就可以定义以“*忘忧”为代表的这种人,是一种没有游戏道德的人!换句话也就是没有现实社会道德!我们要指责没有道德的事,骂没有道德的人,让一些杀人抢王、掉宝独吞、诈骗钱财的人受到道德舆论的约束!但是不要侮辱其家人,这样就变成了我们失去了道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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